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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会计职责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3:41:59    

检察院会计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协助案件承办部门

发现案件线索、确定侦查范围、收集相关证据。

对案件涉及的相关技术性证据材料进行审查。

司法会计鉴定

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并根据办案需要参与法庭审理活动。

运用技术手段,鉴别所收集的证据与案件是否相关,并确定与案情有关的会计事项的事实真相,作出书面鉴定结论。

财务会计资料及财物检查

协助案件承办人员对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财物进行检查。

负责现金及银行结算业务,包括记账凭证的编制、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登记、结账、核对工作,保证日清月结。

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编制

负责总账、明细账的登记与核对工作,定期编制并及时送达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做到帐证、帐实相符。

财务分析与反馈

组织本院财务分析,按月编制有关收支情况报表,及时向办公室主任反馈分析结果。

会计档案管理与保密

负责会计资料的装订入档,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依法保守秘密。

合同登记与保管

负责合同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财务制度执行与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保证各项收支业务的合法性。

严格控制呆帐,按时清理债权和债务。

内部协调与外部联系

协调理顺与财政局、审计局、银行、人事局等相关部门的业务关系。

财务预算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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