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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停止办学!赣州通报3起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查处情况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8 17:07:00    

赣州市认真落实“双减”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教体局联合市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场、居民楼等地加强排查,及时处理举报线索。近期,查处3起违规学科类培训,具体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赖某某,以个人名义在赣县区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已立即叫停上述违规行为,责令退还违法所得4000元,予以警告和通报批评。

2.大余某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已勒令停止上述违规行为,退还违法所得20000元,并根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取消本学年度评优评先等方面的资格。

3.识得璞玉培训机构,在大余县打着开展公益活动的幌子收取有关费用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已责令立即停止办学,撤销公众号上有关学科类培训宣传信息。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明确了各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相应的处罚措施。赣州市坚决贯彻“双减”工作要求,将持续加大校外培训执法力度,打击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和无证无照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秩序,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规范校外培训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监督,如发现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等违规违法培训行为,请及时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坚决打击。

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投诉举报电话

来源:赣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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