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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主体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3:06:47    

用工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转包的承包人:

在建设工程中,转包的承包人作为实际施工人之一,承担相应的施工任务和责任。

违法分包的承包人:

这类承包人通过违法手段获得分包项目,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

这类承包人由于不具备相应的资质,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是违法的。

超越资质等级及没有资质而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承包人:

这类承包人借用他人资质进行施工,属于违法行为。

员工:

员工也称为农民工、雇员、雇工、受雇人、劳工,是指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从属于这种权力的工作者。

工会:

工会是劳动者(雇员)组成的组织,旨在维护和改善其就业条件、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社会地位等权益。

雇主:

雇主也称雇佣者,是指在一个组织中,使用雇员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并向雇员支付工资报酬的法人或自然人。

政府:

政府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在劳动关系的运作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企业:

企业是劳动关系用工主体的重要一方,包括各种类型的企业和经济组织。

个体经济组织:

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单位,即个体工商户。

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灵活用工平台:

灵活用工平台作为新的用工主体,通过众包服务协议与企业和个人进行合作。

这些用工主体在劳动关系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共同构成劳动关系的复杂网络。了解这些主体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各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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