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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方式有哪些6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50:49    

在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中标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公开招标

定义: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之一,指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通过某种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

特点:项目范围和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强制要求使用,面向全社会所有的生产商和供应商,通过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供应商只允许一次报价,通常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中标人。

邀请招标

定义: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特点:适用于项目较为特殊,满足要求的投标人数不多的情况,无需在网上发布招标信息,但需向社会公布公开发布资格预审的公告。

询价

定义:询价是一种简单的招标方式,主要针对技术规格统一、货源充足、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招标方比较三家供应商的价格后,直接下单,最低价中标。

特点: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按规定成立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单一来源

定义: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这种招标方式简单,只要投标就能中标。

特点:没有竞争,采购人直接与唯一的供应商进行谈判,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定义:竞争性谈判主要用于标准化产品或服务。招标方与供应商经过二轮或多轮报价,价格成为主要决定因素,价低者胜出。

特点:适用于标准化产品或服务,招标方与供应商经过多轮报价和谈判,最终确定中标者。

竞争性磋商

定义:竞争性磋商适用于非标准化产品或服务。招标方与供应商经过二轮或多轮报价,但不以价格作为主要评分依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单位。

特点:适用于非标准化产品或服务,综合评分法不仅考虑价格,还考虑其他因素,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框架协议采购

定义:框架协议采购适用于多频次、小额度的采购场景。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通过公开征集,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在实际需求发生时,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授予合同。

特点:适用于频繁且小额度的采购,通过签订框架协议简化采购流程。

这些方式各有其适用场景和优缺点,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可以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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