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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养老院具备哪些条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9:31:52    

开办养老院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法人资格 :开办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开办个人必须具有合法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设施要求

必须有符合养老机构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能提供集中居住的床位数在10张以上。

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所,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场地与资金

养老院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均每张床位30平方米,每张床位用地面积20至25平方米,每张床位不少于1万元的开办经费。

新建养老院需要完善有关建设审批手续并取得房地产证;利用自有房屋或者租赁房屋改扩建的应具有房地产证或租用5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协议书及房地产证。

人员要求

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医疗人员、护理人员、康复保健人员、特殊教育教师和社工等专业技术人员。

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审批与登记

符合建设规划、建筑设计、安全消防、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规定,且依法取得相关的审批文件或合格证明。

向养老机构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其他规定

包括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等。

床位入住率达到一定比例以上。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民政部门将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以上条件根据最新的法规和政策整理得出,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民政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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