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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票怎么重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2:51:53    

废票重开的方法主要分为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两种情况,具体步骤如下:

纸质发票作废重新开

经权威部门审核同意:

当发票发生作废时,需先补开新发票。

新发票号不得重复:

发票抬头与原发票相同。

作废的发票要加盖“作废”字样的章 ,记录原因。

作废的发票要由发票开具人和收发票人签字确认,并保留记录。

电子发票作废重新开

申请作废重开:

开具电子发票的发票开具人根据需要,向发票管理机构申请作废重开电子发票。

审核批准:

发票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按规定向发票开具人补开新的电子发票。

新发票号不能与原发票号重复:

发票抬头应与原发票相同。

保存相关凭证:

补开后的电子发票收件人要保存相关凭证,并在可靠存储介质上保存电子发票的PDF文件。

其他注意事项

当月开具的未认证发票可以作废:如果是跨越的发票或者已经认证的发票,则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冲回。

作废重开发票的申请:需要提供申请书、原发票、重开发票申请表、发票监督管理机关个性化印章及有关票据的收款单等。

票据重开费用:一般发票重开每张收取5元。

跨月作废处理:跨月的发票无法在系统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具体流程为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废票重开,并确保遵守相关税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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