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的验收工作通常由 住建部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同时,国家将消防审查和消防验收的职责划归到住建部门,由住建局的质监站负责平时对建筑工地及竣工后的综合验收。具体流程方面,申请与受理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