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转移的时间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转移时间的总结:报到与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