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主要受 上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管理和监督。上级人民法院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具有监督和指导的职责,确保审判权的独立行使。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管理和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监督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