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抗诉是哪个部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4:57:26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中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具体而言,抗诉的提出主体包括: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

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上级人民检察院:

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抗诉的提出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例如发现新的证据、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等。抗诉可以由检察院的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办理。

总结来说,抗诉是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行为,旨在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