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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保留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1:59:17    

条约的保留是指 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作的单方面声明,其目的在于排除或更改条约中的某些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保留可以采用任何措辞或名称,并在表示接受条约约束时作出。保留的效果通常取决于其他缔约国是否接受。如果保留经另一缔约国接受,则对该缔约国而言,保留国即成为条约当事国,但须以该条约已对这些国家生效为条件。如果保留经另一缔约国反对,则条约在反对国与保留国间并不因此而不发生效力,但反对国明确表示相反意思者不在此限。

保留的提出和接受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则,包括:

保留的时机:

保留应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作出。

保留的形式:

保留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致送缔约国及有权成为条约当事国的其他国家。

保留的效果:

保留可以在保留国与接受保留国之间修改涉及保留的条约规定,而在其他当事国之间,保留不影响条约规定。

反对保留:

反对保留的国家如果并未反对该条约在该国与保留国之间生效,则在该两国之间仅不适用所保留的规定。

撤回保留:

保留和对保留的反对都可以随时撤回,且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条约都允许保留,有些条约可能明确禁止保留,或者仅准许特定类型的保留。此外,保留必须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不能与条约的整体意图相冲突。

综上所述,条约的保留是一种重要的国际法律实践,它允许国家在签署多边条约时保护其国家利益,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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