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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没什么权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0:55:47    

律师的权利是 广泛且重要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会见权:

律师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这是律师的特权之一。《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阅卷权:

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在民事诉讼中,代理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权:

律师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以获取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律师经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进行调查,以获取证据。

出庭保障权:

律师有权出席法庭,参加诉讼,并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拒绝辩护和代理权:

律师在某些情况下有权拒绝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

申诉权:

律师有权对案件提出申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人身不受侵犯权: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不受侵犯。

独立执业权:

律师依法执行民事诉讼代理时,不受任何单位、个人非法干预,具有独立执业权。

综上所述,律师的权利涵盖了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出庭保障、拒绝辩护和代理、申诉、人身不受侵犯以及独立执业等多个方面。这些权利保障了律师能够更好地履行其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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