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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拖延仲裁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5:33:45    

在劳动仲裁中,如果想要拖延庭审,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提交延期申请

提前准备:当事人需要在开庭三日前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并说明延期的理由和预计能够出庭的时间。

提供理由和证据:申请延期时,应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以增加申请成功的可能性。例如,突发疾病、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等。

利用管辖异议

提出管辖异议:可以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或者没有仲裁协议,常用的理由包括非本人签署、仲裁条款约束范围不包括本案、格式条款、仲裁合意不明确等。这个程序一般需要两至三个月,可以一定程度打乱仲裁院的时间安排。

申请鉴定

选择鉴定事由:如果案件存在明显的专业问题需要确认,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印章真实性鉴定等。鉴定过程从确定鉴定、选定鉴定机构、确认鉴定范围、提交鉴定资料、作出鉴定报告等到最终鉴定意见出来,至少可以拖到4-6个月时间。

申请仲裁院调查取证

申请调查取证:这个方式能拖延的时间不多,但也是一个不会引起仲裁院及仲裁庭反感的方式。顺利的话,仲裁院需要花到15天左右的时间来处理。

其他方式

申请仲裁庭成员回避: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的某些成员存在利益冲突或其他不当行为,可以申请其回避。

提出程序异议:可以对仲裁院作出的程序决定提出异议,例如对开庭时间安排提出异议,要求变更时间。

投诉程序安排:可以向仲裁院秘书处、监督处投诉程序安排,以拖延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方法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并且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此外,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延期申请。如果无正当理由或不符合程序要求,仲裁庭可能会按照原定计划进行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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