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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废标的情形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2:23:47    

废标通常指的是在招标过程中,由于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其他原因,导致该投标被视为无效的情形。以下是常见的废标情形:

无单位盖章或签字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

格式填写问题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投标文件不一致

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除非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名称或组织结构不符

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保证金问题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问题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弄虚作假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报价问题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实质性响应问题

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资格问题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

其他情形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制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招标采购过程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泄露保密信息

招标人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串通投标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其他违规行为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外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

以上情形均可能导致投标被废除。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形可能因招标文件的详细规定而异,因此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遵守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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