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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封别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3:18:43    

查封他人财产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程序:

申请查封

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后,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裁定解除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提供担保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担保主要采用财物担保的形式,也可以由担保公司提供诉讼担保。

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诉前财产保全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诉讼财产保全,情况紧急也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执行查封

法院向有关单位或个人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的派出人员向相关单位或个人出具证件取得配合,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封处理。

具体查封对象

可以查封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如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

对个人土地查封时,法院需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并办理查封手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三条等相关条款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他注意事项

查封不动产时,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股权时,法院可以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应得的股息或红利,禁止股权的转让,并可以强制执行拍卖或变卖等措施。

建议在申请查封他人财产时,详细阅读相关法律文书,并严格按照法院要求提供必要的担保和材料,以确保查封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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