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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怎么注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3:03:23    

国有企业的注销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审核和批准

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审核,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清算

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公司的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和制作清算报告等。

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

注销登记

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提交相关文件,包括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或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清算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还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若为国务院确定的重要国有独资公司,则还需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若公司有分公司,则还需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税务注销

对于国地税共管户,需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后,再到地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并到主管区局申请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

税务人员录入注销税务登记受理信息,并向纳税人发放受理回执,之后进行注销税务稽查并核准,最后发放《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银行账户注销

拿着国税和地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银行注销银行账户。

公告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息填报中的“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告期为45日。

完成注销

登记机关在收到所有必要文件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最后,等待工商局通知或依法结束公司营业。

建议在注销过程中,确保所有相关文件和税务事项都得到妥善处理,并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以确保注销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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