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二胎证怎么办理2016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20:34:39    

2016年办理二胎证(再生育手续)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

《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当事人情况调查表》

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现役军人无须提供;集体户口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本地址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

结婚证(再婚的需提交离婚材料)

夫妻双方存档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外省市户籍的,须提供外省市户籍地出具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三级婚育情况证明)

女方为军人的,须提供女方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女方婚育情况证明

第二个子女已经出生的,须提交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依法收养过子女的,需要提交西城区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孕症诊断证明

一孩病残的,需要提交西城区病残儿医学专家鉴定组开具的《北京市区(县)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需出具双方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另外还需要双方父母档案所在地出具独生子女证明(申请人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需要父母户籍所在地出具三级婚育情况证明)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审核与审批

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领取准生证

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再生育告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二胎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