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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怎么备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7:13:43    

如果发票丢失,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备注和声明:

开具丢失证明

由丢失发票的单位或个人撰写一份丢失证明。证明中应包含以下信息:

丢失的发票类型(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

发票的具体信息,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等。

丢失发票的份数。

声明发票作废。

证明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公章、联系方式等。

示例模板:

“证明

今有我公司开给XXXX单位的XX发票一联,发票号码XXXXXXXX.开票金额XXXXX.开票日期200X年XX月XX日.

特此证明

XXXXX公司 (盖上公章即可)”。

登报声明

将丢失证明的内容编辑成正式声明,并登报。登报内容应包括:

丢失发票的详细情况,如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金额等。

丢失发票的份数及声明作废。

丢失发票的单位或个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示例模板:

“张某某/某某公司遗失XXX公司开具的XXX发票X份,代码: *;票号:XXXX,金额:XXXXX,声明作废”。

备案

将登报声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交给丢失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重新开具发票

如果需要重新开具发票,可以向开票单位申请重新开具一份新的发票,并注明原发票已丢失并声明作废。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有效地处理发票丢失的情况,并确保税务事项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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