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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怎么取保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0:00:24    

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阐述取保候审的理由和必要性。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决定取保候审的,应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并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

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有关规定,可以没收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并视情形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变更强制措施。

以上步骤和条件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案件情况可能会影响取保候审的决定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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