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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属于企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3:42:17    

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营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如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国有企业:

企业的全部财产属于国家,由国家出资兴办的企业。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所举办的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

由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出资举办的企业。包括城乡劳动者使用集体资本投资兴办的企业及部分个人通过集资自愿放弃所有权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私营企业:

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其资产属于私人所有,有法定数额以上的雇工。

股份制企业: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构成的企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

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外商投资企业:

包括中外合营者在中国境内经过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等。

个人独资企业: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其他企业类型:

如联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内资企业:

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公司:

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

合伙企业: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合伙协议为基础,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经济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并经营,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

由农民自愿联合组成,以互助合作方式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

非公司企业法人:

不是公司形式的企业法人,如非公司制企业、合作社等。

社会团体:

依法成立、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这些分类涵盖了企业的主要形式和类型,有助于明确企业的法律地位、经营目的和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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