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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可以申请哪些权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01:17    

在申请仲裁时,当事人可以享有以下权利:

提请仲裁权:

申请人有权申请仲裁,并在仲裁过程中放弃或变更仲裁请求。

答辩权:

被申请人有权对仲裁请求进行答辩,并提出反驳。

提出反请求权:

被申请人可以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提出反请求。

选择仲裁庭组成形式和仲裁员的权利:

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并选择仲裁员。

申请仲裁员回避权:

当事人有权要求仲裁员回避,如果仲裁员存在法定回避事由。

约定不开庭仲裁权和公开开庭仲裁权:

当事人可以约定不开庭仲裁,也可以选择公开开庭仲裁。

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仲裁活动权: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

申请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的权利:

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辩论的权利: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以维护自己的实体权利和主张。

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查阅庭审材料,以了解仲裁程序的进展和证据。

请求调解和自行和解权:

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庭进行调解,也可以自行和解,并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权: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如果认为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撤销事由。

请求补正仲裁裁决书错误权:

当事人可以申请补正仲裁裁决书中的错误。

申请执行权:

仲裁裁决作出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这些权利保障了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更加公平、有效地解决争议。建议当事人在申请仲裁时充分了解并行使这些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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