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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些什么证据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7:14:46    

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基本材料类

原告身份证、户口本

被告身份证、户口本、现居住地址

子女出生证明

结婚证

如果此前经过离婚诉讼,需提交此前判决书

距离前次判决不准离婚已满6个月,可以二次起诉的证明

距离前次判决不准离婚至今已经分居满一年的初步证明

家暴、遗弃、虐待以及婚内存在其他不适宜行为证明

军婚,经过政治工作部门调解的证明

子女抚养类

出生证明

子女花销情况证明

双方收入证明/工资流水

子女生活状况证明(平时由谁抚养)

子女已经形成的稳定性生活状态的证明

双方此前是否有其他子女的证明

双方父母是否有能够帮助照顾孩子能力的证明

一方是否有明显适宜/不适宜照顾孩子的情况的证明

子女自行表达的倾向性证明

双方学历及工作情况证明

学区房相关证明

子女户口相关证明

财产分割类

财产协议

房产证原件

购房合同

房屋出资情况及还贷情况银行流水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购车出资情况及还贷情况凭证

车位购买或取得凭证

车位现使用情况

车辆购买时间及出资方式凭证

车辆所有权登记

收/付彩礼证明

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证明

希望调取的对方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等)

双方公积金情况表

婚姻存续期间其他财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基金、证券、人身保险、企业投资、知识产权收入,及其他因继承或受赠与所得财产等)

感情破裂方面的证据

分居证据:如分居协议、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或自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

家庭暴力证据:包括报警回执单、接警登记表、验伤通知书、病历、录音录像等,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重婚或同居证据:如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婚姻登记证明、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证明另一方在婚姻内与他人结婚或同居。

婚姻中存在过错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照片等,证明另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行为。

其他相关证据

协议离婚需准备的材料: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所持有结婚证;夫妻两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夫妻两方自己一个人的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两张。

诉讼离婚需准备的材料: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要求,并提出相关的证据);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如涉及构成重婚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这些证据材料将有助于法院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从而作出公正的判决。建议当事人在准备离婚证据时,尽量收集齐全、真实有效的材料,并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整理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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