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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医保怎么报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7:55:34    

合肥医保的报销流程如下:

门诊报销

合肥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应凭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或身份证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刷卡结算。

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产生的医保范围内费用,按政策规定予以结算报销。诊疗流程结束后,须前往医院人工(医保)窗口或自助设备进行医保结算,展示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刷社保卡进行起付线累计,累计金额达到起付标准后即可报销。

住院报销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治疗时,应先使用居民医保卡(市民卡)或身份证进行登记,出院时联网结算。

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提供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就诊病历、医疗费用明细表和结算单等资料,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或住院部三楼医保窗口)进行结算。由医院定期将住院费用明细表、结算单等相关资料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等其他生育保险待遇,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由用人单位或女职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报销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报销材料包括收据原件、住院费用结算单、出院诊断证明、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等。

报销比例及起付线

普通门诊:一级及以下医院200元,二级和三级医院400元。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院60%,二级和三级医院50%。

住院: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8%,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5%。

大病保险:1.5万元起付线,0至5万元部分支付60%,5万至10万元部分支付70%,10万至20万元部分支付75%。

建议:

参保人员在就医时,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并确保所有费用均在医保目录内。

在办理报销手续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给相关部门。

可以通过关注“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搜索“医保码”等便捷方式,实时了解医保政策和报销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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