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前台辞职需要提前 30天向上级或公司递交辞职报告,无需公司批准,30天之后就能顺利辞职。建议:1. 尽量提前30天递交辞职报告,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工作交接和安排。2. 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