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的任职时间为 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每届任期都是五年。这意味着,从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代表们的任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