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证可以传唤的时间限制如下:一般情况:传唤和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特殊情况: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因此,拘传证可以传唤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且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同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